重磅!《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首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2月22日,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胜利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的实际行动,是辽宁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省“十四五”规划、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为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政府新闻办将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系统介绍我省三年行动重要部署、重大安排,和全省相关重要领域及各市今年为确保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拟实施和采取的重点任务、具体举措。
2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对《方案》出台背景和过程、主要特点、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发改委介绍有关情况(节选)
答记者问(节选)
中新社
王 鹏
一是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赶上全国水平,2024年超过全国水平,2025年如期实现“十四五”目标。
二是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高于9%,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60%。
三是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规上工业营业收入达到4.3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四是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进出口总额突破万亿元。
五是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协调性明显增强,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六是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5%、18%。
七是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八是安全能力实现新提升。保障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边海防安全更加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全面提高,安全底线守得更牢,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另外,在50项具体举措中,针对重点工作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指标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可评估、可量化、可考核。
人民日报
李鹏宇